天水长城果汁集团有限公司2011~2012榨季钢桶采购招标工作即将开始。有意投标者请于受理时间内报名参加。 招标编号:CCcg2011-02 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5月30日16时 招标日期:2011年6月3日9时 一、投标方须知: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停止发放生产许可证,请出具国家颁布的相关文件(加盖公章); 3.出口商品包装容器质量许可证; 4.市级以上法定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企业简介(企业规模、能力、行业使用情况、设备及人员状况、销售业绩等)。 6.若法人代表不到投标现场,需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说明委托权限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采购物资品名、规格、数量: 1.钢桶名称:200升直开口钢桶; 2.采购数量:50000只。 三、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依据GB/T325-2000标准生产制造,材质不低于Q195A,桶高≥850mm,桶内径≥560mm,材料组合(底/身/盖):1.0/0.9/1.0,钢桶重量:17.2kg±0.2,每批次桶重上下误差≤0.2kg,外壁涂层:绿色烤漆或绿色喷塑,内壁:食品级涂料(需出具市以上法定部门食品级涂料的检验报告),钢桶内外壁喷漆附着力需符合GB/T325-2000标准要求。 四、需方验收标准:需方依据GB/T325-2000标准验收,凡不符合验收标准要求的钢桶,需方予以退货。 五、运输方式及运费:供方汽车运输,运费由供方承担; 六、交货地点及方式:由供方负责分别运到天水、秦安、陇南公司院内,双方清点数量并验收质量。 七、供方对产品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 八、结算方式:需方根据资金情况分阶段付清全部货款,以电汇或承兑汇票的方式结算。 九、违约责任: 1.当双方在签订合同后,中标方必须保障所供钢桶的质量与数量,若需方在钢桶使用过程中发生因钢桶质量及送货不及时等原因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全部损失; 2.其它违约责任按《合同法》裁定。
联系人:宋 健 电 话:0938-2690991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